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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怎么写,一篇文章说清楚,

三哥说法律    2024-08-15 14:45:39

打官司必然要去法院,法院立案之后才能开启你的司法维权之路。假如你是第一次去法院,啥也没带,跑到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最先问你的就是,“起诉状带了吗?”所以写好诉状是第一步。今天三哥就告诉你起诉状应该怎么写,记得做好笔记。

诉状写得好,官司没烦恼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首先要求的就是要与你相关,与你无关就不要多管闲事,管了你也说不清楚。假如你的好兄弟借了他表姐三万块,表姐迟迟不还钱,你说你气不过要起诉人家表姐,这能行吗?这是不行的,人家表姐借钱不还,你说你费个什么劲呢?

其次被告要明确,你要起诉谁,这个人得确定。假如你的网恋对象“想你的夜”跟你借了一万块钱买名牌包包,回头这一万块钱怎么也要不回来,偏偏你们只是语音聊天过,彼此互相叫宝贝,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年纪多大啥也不知道,你说你要起诉“想你的夜”,这能行吗?

再次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这是什么意思呢,你得告诉法院你想干啥。你是要张三赶紧还钱,还是要李四赔偿损失,这个得清楚明确。然后在诉讼请求基础上展开事实和理由的论述。你要张三尽快还钱,你就得说清楚张三欠了你多少钱,基于什么原因欠的钱,怎么给他转的钱,有没有跟他要过钱。这些事实你都得说清楚才行,事实是基础。

最后你要属于民事诉讼,去立案的法院也得有权管辖。比如你大马路上逆行被罚款,你觉得不服气要去民事诉讼,偏偏这属于行政诉讼范畴,法院不会受理。你说你从来没去过北京,但你觉得首都司法环境好,非得去北京法院立案,北京法院也不会受理,因为它无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这里要注意,《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但是身份证号码是具备唯一性的身份标志,尽量准确提供并记录在起诉状中。

为什么《民事诉讼法》对于原被告信息会做出上述要求,其实简单来说,就是为了有效的将诉讼的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原被告的身份信息需要达到邮政快递能联系到人、将快递寄送到对方手上的效果,如果你家庭住址不清楚、联系电话也不知道、身份证号码从没见过,你自己都找不到人,法院怎么帮你找这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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