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雨和雪的老熟人了,我有九十岁了。雨雪看老了我,我也把它们给看老了。
一个已经九十岁的酋长女人,和雨雪相伴,和山林,树木相伴,和来来去去的亲人相伴,九十年了。
这九十年了,在额尔古纳河右岸,在这个物产富饶,天气寒冷的地区,人和大自然共生共存,发生了多少感人的故事啊。
我看着这本书,听着主人公的讲述,感觉新奇,神秘,和震撼,有点深深的沉迷。
自然环境的恶劣,漫天的大雪,凶猛的野兽,并没有让鄂温克人屈服,相反,在与恶劣环境的斗争中让包括主人公在内的鄂温克人养成了勇敢,顽强,敢爱敢恨的性格。
虽然他们也有很多亲人因为这恶劣的天气丢失了性命,但他们并不气馁,收拾起悲伤,继续前进。
一代代的延续着着顽强有力的生命。
他们爱憎分明,有情有义,为了大义,敢于牺牲。
看完这本书,很多人物都让人喜欢,精干的林克,力大无穷的伊万,但最让我心灵受到震颤人物是主人公的伯伯尼都萨满。
当年,年轻尼都萨满和弟弟林克,同时爱上了主人公的妈妈达玛拉。
那是主人公的祖父在世的时候,有一年夏天,他带着氏族的人搬迁,走到约谷斯根河畔的时候,与另一个氏族的人相遇了,他们也在搬迁。于是两个不同氏族的人停了下来,开始了三天三夜的聚会和狂欢。
主人公的母亲达玛拉是那个氏族中最爱跳舞的姑娘,她穿着一条灰布长裙,能从黄昏跳到深夜,从深夜又跳到黎明。她那欢蹦乱跳的样子格外讨人喜欢,林克和尼都萨满都喜欢上了她。他们几乎是同时跟主人公的祖父说,他们喜欢那个叫达玛拉的姑娘,要娶她为妻。
主人公的祖父没有办法,就在约谷斯根河畔的森林中找到了两个相对着的猴头蘑,让林克和尼都萨满比试箭术。也就是说,谁射中了猴头蘑,谁就娶达玛拉。
结果,结果林克射中了,而同样箭术高超的尼都萨满射偏了。
为了不让弟弟失望,在最后的一刻他放弃了自己的最爱。
他们成亲的时刻,尼都萨满用刀子划破了手指。
人们眼见鲜血一滴滴地流下来,依芙琳要给他取鹿食草止血的时候,被尼都萨满制止了。只见他竖起滴血的手指,放在嘴前吹了吹,那血竟奇迹般地止住了。
从那以后,尼都萨满的行为越来越异于常人。他几天几夜不吃不喝,却仍能精力充沛地走上一天的路。他光着脚踏过荆棘丛的时候,脚却没有一点划伤,连个刺都不会扎上。
大家从这超乎寻常的力量上,知道他要做萨满了。
他担起了氏族的大任,放下了自己的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