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女子缠足开始,那些个文人骚客们就给“小脚脚”取了不同的名字,三寸以下称金莲,三寸到四寸之间称为银莲,四寸以上称为铁莲。
写到这,桃子就在反思了,作为现代女性的我们,这脚该不会应该叫“钢莲”了吧~~~
首先我们要知道,三寸金莲啥样,如图
也就是用布条把女人的脚包裹起来,使其变得又小又尖。
至于裹脚的历史来源也是有好几种流传,但最接近于历史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李煜时期,后宫妃子争相献媚,其中一妃子别出心裁,把自己的脚用布条裹起来,走起路来一摇三摆的,因为疼,又紧皱双眉,惹得李煜好一阵疼惜,因此也特别宠爱这位妃子,还封了皇后。然后嘛,后宫中的妃子们都纷纷效仿。
以致后来但凡是寻找民间美女,均要看是不是小脚了。据说当时的女子美不美,先不看身材和样貌,先看脚小不小,造就了当时的时尚,后来的宋、元、明、清也都推崇小脚。
但是有明确记载还是北宋时期,元朝对女子脚的审美是纤细,到了明朝,女子裹足的风气已经达到巅峰。到了清朝,皇帝几次下令不准缠足,但是民间仍然有很多很缠足,此陋习直至清末才废弃。
儿童缠足
缠足的小姑娘
缠足少女
一般女孩长到5.6岁便会开始缠足,除大拇指以外的四个脚趾向下弯曲,用布条将其紧紧缠住。等固定好以后再穿上尖头鞋,白日里由其他人扶着走路,以适应“莲步”,到了夜晚,便用针线将其缝紧,使其12个时辰(古代1个时辰就是现代的两小时)都被缠紧。
七八岁的时候还要再进一步裹脚,将脚趾再一次弯曲,日复一日,直到双脚骨骼定型,只能用大指拇和脚后跟行走,三寸金莲便成,裹得越小越好。
裹足的习俗,因为男性的欣赏被代代相传(桃子只想说古代男性品味真独特),而古代的女子也以缠足为美,不缠足被视为异端,会影响女子婚嫁。
裹足
上层贵族缠足,行走坐卧都有人服侍,但民间女子就没那么幸运了。民间女子需要为生计奔走,小脚限制了她们的行动,加上日积月累的劳累,增加了脚上负担,使其疼痛不已,严重的只能膝行,或者跪坐着做事。
我们再来看看裹足女子穿着鞋,都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