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的日益发展,我国社会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增加。我国为了平和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平。特制定了民法来解决这一类事件的发生和审理,那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都有哪些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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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送达诉讼文书必须要有送达回证吗
律师解答:
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已经送达法律文书的书面凭证。它既是送达行为证明,又是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证明,是人民法院与受送达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的凭证。
民事诉讼中送达诉讼文书必须要有回证。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的法律文书进行送达时,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律师补充: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