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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质押的电票办理托收需先解押吗?

商票易    2024-08-22 10:00:51

有人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已质押的电票办理托收需先解押吗?

以建设银行企业网银系统为例

首先得弄清楚这个已质押的电票是在电子商业汇票中质押的?还是用票据“交易快贷”质押申请了贷款的?

1、该已质押的电票是在电子商业汇票中质押的 您在电票中质押,需要对方给您将票据解除质押后,您才可以在自己的网银中操作提示付款申请



2、是用票据“交易快贷”质押申请了贷款的要您先还清贷款,然后票据会自动解除 您才可以提示付款

就以上两种情况来看,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其实都是得先把质押解除了才可以提示付款,也就是说已质押的电票办理托收需先解押。

票据质押的基础知识:

质押,根据质押标的物不同又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根本区别在于动产质押以动产之物本身为质押标的物,权利质押是以权利为质押标的物。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和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都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支票、本票。从担保法和物权法的立法条文表述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担保法、物权法规定的是票据权利质押而非票据质押。

票据质押,又称质押背书、设质背书、质权背书。何为票据质押,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权威准确的界定。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因此,背书质押,在我国票据法中属于背书转让汇票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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